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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在山巅上,小陶心中惴惴然。遍地血尸,虽不是昭曜的甲衣,但她察觉得到,他的气息正在附近的某一处弥漫。
时间退回到五天前。
莫崖攻入京城的精骑兵被凌慕璋击溃。戚风率领的辰风鬼骑同时攻下九鹜岭,阻断了乌米尔的前后支援。得到捷报时,昭曜军无不人心振奋。
凌慕辰却摇着羽扇说道:“张逢,速去支援。”
陶蓁双手抱拳说道:“辰风鬼骑我当年也训练过一阵子,我和他们会配合得很好,支援一事就交给我吧!”
不出所料,乌米尔得到线报时,拍着桌子哈哈大笑:“好你个凌慕辰,这就想打赢我?你忘记了,这瘸子的敌人哪只有我一个!”
乌米尔的心腹,狮子滩的部落首领问:“可汗,世子,你们确定丹布的那支精兵会帮咱们?当年可是咱们帮凌慕辰杀了他父汗和哥哥啊!”
骁义可汗笑道:“没有永远的仇人,这是他收买人心、东山再起的最好时机,又能给仇人一个教训。他帮的不是我们,是他自己。”
果然,前可汗哈丹巴特尔的小儿子丹布率领自己的彪悍兵将,与辰风鬼骑在九鹜岭决一死战。到最后,双方伤亡惨重,戚风被哈丹巴特尔的小儿子刺穿心脏而死。曾被凌慕辰亲赐封“宣威将军”的勇士张逢死守九鹜岭,直到两天后,陶蓁率援兵而来。
排兵,布阵,陶蓁不知自己是用怎样的心情再次指挥这支军队的。她已习惯兵刃敌人,一颗颗头颅如树上的苹果,纷纷滚下,一汪又一汪鲜血如艳色的瀑布,往湛蓝的天空中喷洒。她的浅黄战袍已染成血色,她的飒露紫战马紫毛竟被鲜血一次次喷染,似成了一匹黑马。
“为哈丹巴特尔可汗报仇!”
“为世子报仇!”
莫崖族人的喊声如狼嗥。
同乌米尔一样,哈丹巴特尔的小儿子丹布亦有万夫不当之勇,喜欢身先士卒。他也有一双绿瞳,掩饰不住的野心勃勃。他年轻的眼睛遮不住锋芒与仇恨,看样子,只有十六七岁。也就是说,他的父兄被她杀死时,他还是个孩子,被一代又一代的恩仇无辜沾染的孩子。他使三尺铁鞭,所到之处,白骨森森。
陶蓁早年间练就的轻功让他无的放矢。
火凤于山下旖旎而舞,此时,陶蓁的剑术越来越臻于成熟。她像一只涅槃的凤凰,浴火,焚燃,重生,继续在火中高举旗帜。她的头盔染成血色,她的剑所到之处,收割壮士的英魂。
丹布咆哮着,一次次用铁鞭卷杀着昭曜的英魂,被小陶砍断了长鞭,抓起一把死尸的刀,大吼:“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,小爷索命来了!”
陶蓁咬着牙将这个年轻的少年斩杀于剑下时,嘴唇都咬破了。
群龙无首的旧可汗部下却坚持斩杀到最后一刻。他们既然卷入江山霸业的争斗,便是一场悲剧,有的人送了性命,有的人身体发肤尚存,却丢了半条性命——丢的是魂,再也找寻不回来。
九鹜岭终于守住了,哈丹巴特尔旧部全灭,鼎鼎大名的辰风鬼骑八千人马只剩下三千,小陶带来的一万人马只剩下五千。
轰隆隆一声雷鸣,响彻漫山遍野,哗啦啦下了一场倾盆大雨。似乎每次大战之后都有大雨洗刷这血迹斑驳的江山,似是要将所有的冤魂收走。
陶蓁俯瞰着漫山的尸体,想起自己十五岁之前,她抱着肥白的猫兔子,或者让它坐在肩头,一人一兽漫山遍野地挖人参,找灵芝,找各种香喷喷的大蘑菇。自己买镜子香粉,下山吃糖葫芦,桂花糕,捏小面人……师叔生病之后,需要钱的时候卖人参给药铺,或者卖艺,说书,不缺钱的时候,所有的宝物都给猫兔子吃。
六年了,再也回不去了。师叔已化身山涧,猫兔子也已长眠。
她并没打算与王爷共度一生,待他大事完成之后,便自然会离开。可是,面对这尸横遍野的山头,她突然异常害怕。
“报告陶将军,端木将军攻打红水河失利,大将军已亲率五千人马去落霞坡支援!九鹜岭距离落霞坡最近,大将军说,一旦攻下,速去落霞坡!”信使来报。
“你说什么?大将军,亲率!”小陶一惊。为了他的好兄弟,他是不是疯了!
陶蓁立刻点了两千精兵,马不停蹄地出发。
“既然相信我,就要撑下去!”陶蓁心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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